证券代码:688322 证券简称:奥比中光 公告编号:2023-0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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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
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者
重大遗漏,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。
一、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
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
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2 月 4 日以电话、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、监事及高级管理
人员发出,会议于 2023 年 2 月 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。本
次会议由董事长黄源浩先生主持,会议应出席董事 11 名,实际出席董事 11 名,公司
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。本次会议的召集、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《中
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等法律、行政法规、规范性文件和《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
限公司章程》的规定,合法有效。
二、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
(一)会议以 9 票同意,0 票反对,0 票弃权,审议通过了《关于调整 2022 年限
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》;
经审议,董事会认为:
鉴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(以下简称“本次激励计划”)首次授予的
激励对象中,有 3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作为激励对象的条件,根据《上市公司
股权激励管理办法》和《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
划(草案)》(以下简称“《激励计划(草案)》”)的有关规定,以及公司于 2023 年 1
月 5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,董事会同意取消上述已离职激励
对象的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共计 0.20 万股,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份数量同比
例调减。
经过上述调整后,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由 800.00 万股调整为
万股调整为 639.80 万股;预留授予部分由 160.00 万股调整为 159.95 万股。除此之
外,本次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相关内容
一致。
关联董事江隆业先生、陈彬先生回避表决。
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《上海证券报》
《中国证券报》
《证券时报》
《证券日报》、经济参考网(www.jjckb.cn)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(www.sse.com.cn)
披露的《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》(公告编号:
海证券交易所网站(www.sse.com.cn)披露的《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
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》。
(二)会议以 9 票同意,0 票反对,0 票弃权,审议通过了《关于向 2022 年限制
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》。
经审议,董事会认为:
根据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》
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》
《科
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—股权激励信息披露》和《激励计划(草案)》的
有关规定,以及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5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,
公司和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规定,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条件
已经成就,同意确定 2023 年 2 月 6 日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,并以 12.25
元/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200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639.80 万股。
关联董事江隆业先生、陈彬先生回避表决。
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《上海证券报》
《中国证券报》
《证券时报》
《证券日报》、经济参考网(www.jjckb.cn)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(www.sse.com.cn)
披露的《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》
(公告编号:2023-010)。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,具体内容
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(www.sse.com.cn)披露的《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
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》。
特此公告。
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
董事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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