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世界最新:长青集团: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

时间:2023-02-28 01:24:08    来源:证券之星

       广东长青(集团)股份有限公司

章程》(以下简称“《公司章程》”)、《广东长青(集团)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

规则》(以下简称“《监事会议事规则》”)等相关法律法规,依法履行监事职责。通


(资料图片)

过列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、召开监事会会议,对公司董事、高级管理人员履行

职责和公司财务状况进行监督,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。

  报告期内,公司监事会共召开十三次会议,分别就定期报告、利润分配、内部控制、

续聘审计机构等事项进行了核查确认,相关会议决议刊登在《中国证券报》、《证券时

报》、《证券日报》、《上海证券报》及巨潮资讯网(www.cninfo.com.cn)上。

  就 2022 年公司经营管理情况,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:

  一、对 2022 年度经营管理行为及业绩的基本评价

法律、法规的要求,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出发,认真履行监督职责。

监事会成员列席了 2022 年召开的历次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,并认为董事会认真

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决议,忠实履行了诚信义务,未出现损害公司、股东利益的行为,董

事会的各项决议符合《公司法》等法律法规和《公司章程》的要求。

勉尽责,认真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,经营中未出现违规操作行为。

  二、监事会会议情况

  (一)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情况

过以下议案:

  该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刊登于 2022 年 1 月 13 日的《中国证券报》、《证券时报》、

《证券日报》、《上海证券报》及巨潮资讯网站。

  (二)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情况

过以下议案:

  该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刊登于 2022 年 3 月 31 日的《中国证券报》、《证券时报》、

《证券日报》、《上海证券报》及巨潮资讯网站。

  (三)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情况

过以下议案:

  该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刊登于 2022 年 4 月 19 日的《中国证券报》、《证券时报》、

《证券日报》、《上海证券报》及巨潮资讯网站。

  (四)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情况

过以下议案:

  该议案公告刊登于 2022 年 4 月 30 日的《中国证券报》、《证券时报》、《证券日

报》、《上海证券报》及巨潮资讯网站。

  (五)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情况

过以下议案:

  该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刊登于 2022 年 6 月 29 日的《中国证券报》、《证券时报》、

《证券日报》、《上海证券报》及巨潮资讯网站。

  (六)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情况

通过以下议案:

  该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刊登于 2022 年 8 月 31 日的《中国证券报》、《证券时报》、

《证券日报》、《上海证券报》及巨潮资讯网站。

  (七)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情况

通过以下议案:

  该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刊登于 2022 年 9 月 3 日的《中国证券报》、《证券时报》、

《证券日报》、《上海证券报》及巨潮资讯网站。

  (八)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情况

通过以下议案:

案》

案》

况的议案》

  该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刊登于 2022 年 9 月 29 日的《中国证券报》、《证券时报》、

《证券日报》、《上海证券报》及巨潮资讯网站。

  (九)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情况

并通过以下议案:

  该议案公告刊登于 2022 年 10 月 31 日的《中国证券报》、《证券时报》、《证券

日报》、《上海证券报》及巨潮资讯网站。

  (十)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情况

通过以下议案:

  该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刊登于 2022 年 11 月 10 日的《中国证券报》、《证券时报》、

《证券日报》、《上海证券报》及巨潮资讯网站。

  (十一)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情况

并通过以下议案:

  该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刊登于 2022 年 11 月 24 日的《中国证券报》、《证券时报》、

《证券日报》、《上海证券报》及巨潮资讯网站。

  (十二)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情况

并通过以下议案:

  该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刊登于 2022 年 12 月 15 日的《中国证券报》、《证券时报》、

《证券日报》、《上海证券报》及巨潮资讯网站。

  (十三)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情况

并通过以下议案:

  该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刊登于 2022 年 12 月 27 日的《中国证券报》、《证券时报》、

《证券日报》、《上海证券报》及巨潮资讯网站。

  三、监事会对公司 2022 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

  (一)公司依法运作情况

  公司能够依照有关法律法规、《公司章程》规定及股东大会、董事会的决议规范运

作,内部制度较为合理、健全。公司董事、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能够勤勉尽

责,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、《公司章程》等规定,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合法权

益的行为。

  (二)检查公司财务情况

司财务管理工作遵循了《会计法》、《企业会计准则》等相关规定。公司财务制度健全、

财务运作规范、财务状况良好。公司财务报告客观、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

营成果;众华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。

  (三)关联交易情况

  公司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交易决策程序符合《公司章程》、

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》等有关规定,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。

  (四)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

  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,制订了较为完善、合理的内部

控制制度,公司的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,各项内部控制在

生产经营等公司运营的各个环节中得到了持续和严格的执行。公司《2022 年度内部控

制自我评价报告》全面、客观、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。

定,依法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经营行为进行监督与检查,同时,监事会将继续加强

落实监督职能,认真履行职责,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、股东大会及相关经营会议,及时

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,围绕公司的经营、投资活动开展监督

活动,积极参与财务审计,进一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,从而更好地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

益。

  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 2022 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。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广东长青(集团)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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